总则
time: 2019-09-27 作者:九江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九江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章程
总则
一条九江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是由本市从事智能制造产业的企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器件供应商、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九江市。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凝聚本市的智能制造领域资源,加强九江市智能制造相关行业间的合作并形成产业链聚集发展,开拓国内外智能制造市场,全面提升九江市智能制造产业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进行业应用和区域智能制造整体发展,形成我市制造行业整体力量。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优先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九江市民政局,党建领导机关、业务指导单位是-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综合委员会。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南路39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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